法庭:網售冒牌波鞋 懲教助理罰二千

【本報訊】懲教署一名二級懲教助理去年在網上以一百五十元放售一對冒牌adidas波鞋,被海關人員「放蛇」當場擒獲。懲教助理被控一項出售偽造商標的貨品罪,昨日在九龍城法院認罪,被判罰款二千元。裁判官直言市民期望公務員團隊守法,慨嘆其他人為其撰寫的求情信不是用於升職,卻在是次惹上官非時使用,令人惋惜。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陳志江(卅歲),加入懲教署七年,現時月薪二萬六千元。至於涉事冒牌波鞋,辯方指是被告在內地購買後原贈予女友,因女友不合用才轉售。辯方並替被告呈上多封求情信和八封嘉許信,而被告亦將面對紀律聆訊。

官慨嘆求情信非用於升職

裁判官判刑時指,香港有責任打擊冒牌貨品,市民亦期望公務員團隊守法,起帶頭作用,而一般公務員犯事,判刑會較普通市民重。不過,裁判官接納被告購入涉案冒牌貨品原打算自用,並對於他的求情信不是用於升職而感到可惜,認為被告今次犯案屬個別事件。

案情指海關執行網絡巡查時,發現被告在網上發售冒牌adidas波鞋,關員遂假扮買家,與被告談妥以一百五十元購入波鞋,雙方並相約於去年八月九日在樂富港鐵站交收,被告在交收後隨即被捕。被告在警誡下稱該對波鞋購自內地「廠房」。

案件編號:KCCC 6681/2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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