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疏忽照顧案 母指皮包骨女兒有發展障礙

【本報訊】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因而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控方昨於高院傳召瑪嘉烈醫院醫務社工作供。社工稱事發後數天她與醫生會見兩名被告(即女童父母),女被告透露,在內地出世的女兒是早產嬰,出生後身體情況已很差,內地醫生更指她有發展障礙,吸收不到營養會很瘦。女被告又稱女兒愛用手玩排泄物。

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及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忽略兒童等罪。醫務社工陳曉曉供稱,一五年七月廿八日她聯同兩名醫生接見兩名被告,惟大部分問題均由女被告回答,男被告少有答話。女被告稱主要由她照顧涉事的七歲女兒(下稱事主),事主一直未能吃固體食物,故平日只會餵她食粥及喝葡萄糖水,但每日要用差不多六小時餵食,亦因事主吃得少而瘦削。近年事主更交由女被告母親照顧,但因其母餵食時「無耐性」,致事主健康日差,被告遂把事主帶來港照顧。

被問為何沒求診 母變得激動

當被問到為何在內地一直不帶事主求診,女被告表示事主有發展障礙,求診與否,改善不大。但被問到為何事主來港後仍無求診,女被告變得激動,不斷哭泣且說不下去。醫生遂轉問男被告有關事主的事,他則指事主一直交由女被告照顧,他不太清楚。陳形容男被告當時很冷靜,但對事主情況不太了解。控方亦傳召協助跟進被告一家綜援申請的高級社會保障助理馮月薇作供,馮指,一四年十月兩被告稱會接事主來港同住,要求把事主加入綜援名單內,但兩被告填表時,從沒填寫事主的健康有問題,亦無透露兩被告已分開住。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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