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通訊辦違商品例檢控率低 調查個案時間冗長

【本報訊】不良營商手法屢禁不絕,審計署批評執法部門的檢控率低,海關及通訊辦的個案檢控率分別僅有百分之六及百分之三;又指海關的調查時間冗長,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需時逾一年才完成一半的調查個案,最長一宗調查需時三點八年才結案。審計署認爲海關及通訊辦應全面檢討執法成效,建議海關應與消費者委員會合作,提升電腦系統介面,以便轉介個案。

二百萬建電子平台 丟空兩年

《商品說明條例》在一三年七月經修訂並全面實施,審計署分析修訂條例實施後至去年十二月的執法工作,發現通訊辦和海關的檢控率偏低。此外,海關的調查時間冗長,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需時逾一年才結束一千五百三十二宗調查個案,佔總調查個案百分之五十二。而打擊不安全產品的消費者保障科執法工作亦有延誤,與《消費品安全條例》和《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有關的個案,未能在指定時限内完成的比例分別為五成六和六成五。

另外,報告指海關和消委會共斥資二百萬元建立電子平台,交流資訊和轉介個案,但海關在一六年二月提升系統後,兩年間雙方從未使用系統。

海關回應指,積極跟進所有涉及商說條例的調查個案,過程中有嚴謹的舉證要求,有案件的投訴人期間撤控或不願意出庭作供,一些較複雜的個案調查時間較長,但均能在檢控期限內完成調查。海關接納審計署建議,會加強監察調查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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