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政事務局開展七類青年交流及實習資助計劃和交流活動,開支五年間急升三點八倍,一六/一七年度開支高達一億二千七百七十萬元,審計署批民政事務局對內地交流資助計劃和國際青年交流資助計劃監管不足,有關計劃沒有進行評審面試,部分交流團有七成半空缺仍獲續辦;更離譜是一人成團,卻有三名團體代表隨行。
青年交流及實習資助計劃和交流活動項目由一二年的一百三十七項,增至一七年的三百五十九項,參與人數由八千七百多人增至近二萬二千九百人,增幅均為一點六倍。審計署完成審查五十五個項目,發現四成未準時提交活動報告和收支報告,違反撥款守則規定;青年內地實習計劃有一個項目獲批一百四十萬元資助,超出資助上限一倍,但當局並沒有載錄違規的理據。
審計署更發現一人成團的荒誕情況,一五至一六年度一個湖南省三天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預計招收廿八人,民政事務局批出約四萬元資助,主辦團體獲批一萬一千多元進行配套活動,結果一人報名三名團體代表同行,人均成本由一千八百四十二元升至五千五百三十三元,增加兩倍。民政局解釋此行探訪內地偏遠郊區弱勢學童,報名率低仍成行,是為免學校及兒童失望。民政事務局本財政年度才為計劃設定參加人數最少十人的規定。
另外,審計署發現協助管理資助計劃的青年事務委員會及公民教育委員會,涉及三名委員的廿一宗個案中,即使委員申報潛在利益衝突,仍獲審核項目建議書的職務。
審計署認為,民政事務局應監察交流項目最低參加人數新規定的實施情況,密切監察團體提交活動報告和收支報告的情況,應研究如何充分使用交流計劃名額,並加強與申辦團體聯繫,研究如何充分使用國際青年交流計劃和暑期交流計劃的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