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理分散施工 路政署塞車幫兇

【本報訊】掘路工程是塞車的主因之一,審計署指,路政署批出的一般挖掘准許證和基本建設工程挖掘准許證的數目,雖已由一○年的一萬三千多張減至一六年的八千九百多張,但同期獲延長有效期的挖掘准許證數目,卻由七百二十七張增至一千二百九十三張,增幅接近八成,期間所延長的有效期也由平均四十八天增至九十一天,增幅達九成,意味挖掘工程對交通的影響一直有增無減。審計署因此敦促路政署加強監管及改善。

申請人推遲工程 掘完又掘

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同時揭發路政署未有盡力減少道路被「掘完又掘」,該署的區辦事處本應協調挖掘同一路段卅米範圍內的工程,如把不同的挖掘工程合併在一個共同壕坑進行,一般不會在三個月內向其他申請人就同一路段發挖掘准許證,以免重複開挖。但路政署對於在同一地方但未合併的挖掘工程,只要申請人修訂工程時間表,使工程相隔三個月或以上,該署便簽發准許證,結果工程只是推遲進行,道路開掘次數並無減少。

巡查不足半數 違規從無改善

路政署的巡查及執法工作亦受質疑,審計署指,路政署審查組截至去年十二月,就施工中的掘路工程整體巡查覆蓋率只有四成三;違規情況一直沒有改善,在一三至一六年間,有四類常見違規項目,如沒有連續防護欄隔開人流及未有為行人維持最少的淨行人路闊度等,數字一直維持在同一水平。

挖掘工程完成後,區辦事處會在七個工作天內進行竣工視察,以確認工程是否完成和是否接納道路修復工程。審計署發現,承建商未符修復工程標準的個案,由一一年近五千三百宗增至去年近六千二百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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