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第三被告自稱「毒L」 無聽黃台仰指示

【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項罪名,案件昨於高院續審,第三被告盧建民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盧當日是響應本民前在Facebook的呼籲到場支援小販,並早有計劃與本民前成員一起推小販車到砵蘭街,盧亦有聽從黃台仰呼籲行動。盧否認控方說法,並自稱是「毒L」,不時獨來獨往且不認識當日在場人士;控方又指片段拍到一名向警方擲物逾十一次的男子與盧當日的衣着打扮及裝備近乎一樣,故質疑是同一人。盧稱只是極為相似但並非他。

控方昨先後播放多段由盧建民拍攝及警方拍攝的現場片段,並對盧早前的證供提出多番質疑。對於盧稱他是獨自去旺角一事,控方指盧是認識在場人士,且即使食環署職員沒驅趕小販,盧仍與該些人士一同肆意辱罵職員。惟盧否認與在場人士相識。

承認阻警執行職務

對於控方指他是響應本民前在Facebook的呼籲到場支援小販,盧稱沒看過本民前Facebook,更稱少看有關政治的網頁。控方指盧的證供曾稱過往有參與多次社會運動,當中包括有關普選活動,應不會少看政治網頁。盧反駁指自己只關心環保及民生議題,去普選活動只是影相,更稱:「我尋晚(前晚)都去影南亞人排黃秋生啦!唔通咁都叫參與!」(其後更正為黃子華)。

控方又指,有片段顯示,的士被圍困時盧不僅無聽從警方指示,更聯同其他人辱罵警方,並阻礙警方執行職務。盧承認有阻警方執行職務,但沒聯同他人一起行事。控方指盧當時有跟從黃台仰現場的呼籲行事,但盧稱他只是跟前面的人做,非依從黃指示。由於有律師需處理其他案件,法官將本案押後至周五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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