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群魔亂舞 妖氣沖天

前年人大釋法後,多名反對派政客被褫奪議員資格,港獨氣燄一度有所收斂,惟最近不但死灰復燃,而且發展到與台獨、疆獨、藏獨、蒙獨合流,形成「五獨亂華」之勢。這再次說明了一個道理:斬草不除根,妖風吹又生。

港獨死灰復燃,說來說去都是港府縱容埋下禍根。戴耀廷公然播獨,受到社會各界聲討,但港府僅僅發表幾句不痛不癢的聲明,然後便袖手旁觀,這無異於默認播獨無罪。難怪反對派有恃無恐,紛紛跳出來為戴妖保駕護航,一時間群魔亂舞,妖氣沖天。

反對派不僅將宣揚港獨說成「言論自由」,更包裝成「學術自由」,真可謂拉大旗作虎皮。港獨甚麼時候成為學術?難道因為戴妖掛着「法律學者」招牌,所以其言論就是「學術」?香港擁有言論自由,但任何自由都有底線,不能凌駕於法律,不能挑戰國家主權及安全,正如世界各國不容許宣揚恐怖主義、歐美國家不容許宣揚納粹一樣,宣揚港獨與言論自由根本無關,與學術自由更是風馬牛不相及。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港獨違反《基本法》,即使沒有付諸行動,也不表示可以逃避法律責任,即使二十三條尚未立法,也不表示沒有辦法對付。根據現時的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發表具煽動意圖的港獨言論,已有觸犯法例之嫌。至今沒有人因為鼓吹港獨而受到法律制裁,並非無法可治,而是港府有法不依。說到底,要遏制港獨,最後還是非中央主動出手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