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際新聞通訊社湯森路透香港有限公司的一名女銷售營運經理,指稱在職期間一直表現良好,數年間屢獲晉升。惟至前年年尾,該經理在沒有被指表現不理想下,突遭公司就其工作表現評核給予低分,她因此患上抑鬱及情緒波動,公司知悉其精神狀況不佳下,要她降職,及後更突然解僱她。女經理昨透過律師入稟區院,民事控告前公司對她殘疾歧視,要求公司道歉及賠償。
申索人陳文嘉(譯音),答辯人是湯森路透香港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申索人在○九年入職,數年的工作表現評核均達標,且屢獲晉升至策略市場經理、營運經理及亞洲策略執行部門主管等職位。但於一六年十二月,申索人並未獲通知其表現不理想,且她更獲得好評語,包括指她與組員之間工作良好、獲得公司信任、接近銷售目標等,但其工作評核僅獲低分。
申索人雖多次向公司提出要正視事件,但不果;她又指公司無給予機會她回應等。申索人因而感到情緒困擾、失眠等,她在一七年四月作精神評估後,顯示她患上抑鬱及焦慮症。申索人隨後把其精神狀況告知公司,公司卻要求將她降職,同年十月更將她辭退。申索人指她未有就事件向平機會投訴,但認為公司的行為是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令她蒙受損失。
案件編號:DCEO 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