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警指第5被告曾認掟磚

【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等五人被控暴動等共六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有份拘捕第五被告林倫慶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員邱樹明作供,邱表示於前年三月四日晚上九時,與一名警署警長同到新屯門中心地下大堂的保安休息室,接手處理林倫慶,並以暴動罪拘捕林。林當時在警誡下稱:「阿Sir,我嗰晚有落旺角,我見到人哋執起地下磚頭,我咪跟住人掟囉!」

鎖上手銬時 林發難拒捕

邱續供稱,其後當他準備替林鎖上手銬時,林突然「發難」,由座位走出保安休息室,林打開門當其上半身伸出門外時,邱與同事合力捉林回房間制服,並鎖上手銬,再以拒捕罪拘捕林。警誡下林稱:「阿Sir,我因為驚被拉,一時衝動想走啫!」邱稱其後在林同意下,替林戴上頭套,並帶林到屯門南豐工業中心即對方的另一住處作搜查。邱今日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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