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換店東主身懷巨款收工,慘成南亞匪幫獵物。男店東兩年前在鎖門收舖期間,遭兩名南亞刀匪揮刀狂斬,右掌更幾乎被斬斷,刀匪搶去他載有卅五萬元的背包後逃去。其中一名刀匪是在港提出酷刑聲請的印度漢,他在犯案後五天落網。他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現先索取店東的最新醫學報告和創傷評估報告,以及要控方在案情撮要補充店東傷勢及兇刀資料,將案押後至五月八日始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
卅三歲印度籍被告Singh Gursevak,被控在一六年六月廿八日於大角咀道的一間找換店外,夥同另一南亞裔男子,搶劫張姓男事主的一個背包、卅五萬港元、錢包及手機等財物。
庭上透露被告的背景,指他在港沒有親人,他於一四年五月來港,同年六月因違反逗留條件被判緩刑,之後他才提出免遣返聲請,繼續留港。至一五年十一月,他因在緩刑期內犯盜竊,兩案被判入獄共十九日。
案情指事主案發晚上近八點收舖時,被告和另一南亞同黨走到他身後,事主隨即感到右小腿劇痛,轉頭一望,見被告與同黨都手持利刀,其中一匪伸手欲拉他揹住的背囊,另一匪便則拿刀朝他右腕劈去。除斬手外,兩匪在糾纏間,亦用刀斬傷他的左右小腿。最終兩匪搶走他的背包後逃去,但現場遺下其中一柄兇刀。事主送院搶救,留院一周後出院,但要繼續接受物理治療,據知其右手活動能力至今仍未完全恢復。
被告在犯本案後五天,亦即在一六年七月三日於土瓜灣被捕,當時他被搜出身藏一把刀,該刀和遺留在大角咀現場的刀,經化驗後均驗出有張姓事主的基因。被告原本另被控在被捕當日於土瓜灣干犯的另一宗搶劫及藏有攻擊性武器,不過隨着被告在高院承認大角咀的案件後,上述另外兩罪則不予起訴。
案件編號:HCCC 24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