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各界持續關注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元款項事件,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前日(9日)與多名黨友發起眾籌跟進UGL事件,又稱有法律意見指有足夠表面證供顯示梁振英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梁振英昨委託律師向林卓廷等人發出律師信,促請立刻停止不實指控,並保留一切日後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林卓廷指,不擔心梁振英有任何理據控告他誹謗,並表明會對UGL事件追究到底。
林卓廷前日聯同三名黨友,包括議員尹兆堅、大律師吳思諾及前議員何俊仁舉行記者會,公布跟進UGL事件最新進展,指梁振英於UGL事件涉觸犯最少兩宗罪。
梁振英前晚已於Facebook(Fb)貼文,批評林卓廷等人的指控不實,警告涉及誹謗要責任自負;林卓廷等人昨午一度反擊,稱只是對UGL事件作公允評論;梁振英於下午四時再發貼文,指已委託律師向林卓廷等人發律師信,並質疑林卓廷等人眾籌二百萬元的做法︰「最近政府宣布不起訴一批反對派人士,林卓廷眾籌得來的金錢會用來調查這些人嗎?」
梁於律師信中重申兩點,第一,梁振英簽署UGL協議前,戴德梁行(DTZ)董事會主席已經書面代表董事會同意其直接與UGL商討離職協議,並和其協定避開利益衝突安排;第二,DTZ的行政總裁在七年前已有書面聲明,說明DTZ選擇向UGL出售資產的具體原因,梁促請林卓廷等人立刻停止相關指控,並保留一切日後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林卓廷其後證實自己、尹兆堅、吳思諾及何俊仁均收到梁的律師信,他表示對收到律師信不感到擔心,重申在UGL事件的評論及質疑均是基於事實,不會因而退縮及停止眾籌計劃。尹兆堅則指自己作為議員有責任為公眾尋求事實真相,將違法之人繩之於法。他透露,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將於明日(12日)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