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 「小草」將任控方證人

【本報訊】這宗石棺藏屍案除牽涉三名被告,還涉及另一關鍵人物、與三被告同住的少女「小草」何菱瑜。她在死者遇害時,一直與三名被告留在單位內,之後更與三人一同前赴台灣。惟被告與她均指,殺人期間她一直在閣樓睡覺,並無參與。她在由台灣返港時一度被捕,但稍後她將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與首被告關係如「契爺契女」

控方在開案陳詞表示,何菱瑜除「小草」外,還另有別名「草兒」和「Sherry」。她在一四年佔領行動中認識本案首被告曾祥欣,案發時她雖有男友,但又與三被告同住在案發單位,並擔任首被告的秘書。案中次被告劉錫豪在被捕後,曾向警方指稱,何與首被告關係特殊,形容兩人是「契爺契女」。

案發當日聞3被告搵地方殺人

根據何的口供,她在一五年已聽過首被告提過死者欠他錢,而案發當日她聽到三被告商量找地方殺人。她又透露,首被告於事後曾要求她別報警,指若驚動警方,他們便要坐十多廿年監,她擔心被告會對其男友不利,不敢報案。

控方指,首被告對何聲稱有叔伯做警務人員,可以使她成為案件的被告,她因此決定與三名被告一同往台灣,首被告又取去她的護照,於三月十日帶她一同往台灣,至四月十一日她由男友陪同返港。三名被告則於翌日回港被捕,其中首被告向警方強調何菱瑜無份殺人。何現在則成為控方證人,稍後將出庭指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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