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刑事案 5‧14開審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蘇嘉豪涉於一六年五月,要求特區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元人民幣建設校舍遊行後,在特首官邸外非法集會,因沒按警方指示離開,觸犯加重違令罪,澳門初級法院第四刑事法庭獨任庭普通刑事案主理法官作出批示,將於五月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舉行審判聽證。資料顯示,蘇嘉豪較早前就立法會議決中止他的議員職務向中級法院申請保全程序,一度押後審訊日期,中級法院其後駁回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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