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燒炮仗在港屬違法,不過新界有部分村落仍有人會在大時大節燒煙花炮仗慶祝,日前有人在Facebook一個專頁上載短片,並指是上水「河上鄉燒炮仗」,片中可見一名男子點燃一串估計長約數十米的炮仗,現場隨即煙霧瀰漫。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指各人有各人的自由,「唔會干涉人哋」。民政事務局發言人指,無收到有關燃放炮仗的申請。警方發言人指會跟進了解事件。
有關短片之後被分享至不同的Fb專頁,並引起了一些網民爭論,有網民批評「新界佬目無法紀」,有人就指「有晒片,差佬係咪最少要去拉點火嗰個呢?」不過亦有人力撐,指「邊個燒呀,你有冇當場捉住佢,無就企埋一邊睇燒炮仗」、「圍村係咁o架啦!睇唔慣咪住新界啦!」有網民則反駁「犯法講到奉旨合法咁,你係得嘅。」有指有關短片是本月一日上水河上鄉洪聖爺誕節慶活動中拍攝。
侯志強接受查詢時指,今年洪聖爺誕為上月廿九日,但之後數天仍有餘慶節目,指大家「咁高興」,自己無留意有否人燒炮仗,被問及會否勸喻村民不要燒,他就指「周圍都有人燒炮仗」,「啲後生仔有分寸」,又指自己並非執法人員,「唔會干涉人哋。」
根據《危險品條例》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警方發言人指一直致力打擊有關的違法行為,市民如懷疑有人進行有關違法活動,可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