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機構管理層「首長級」年薪逾200萬

經常呼籲市民捐款的非政府機構原來擁有一批高薪的管理層,部分人的年薪更直逼政府首長級官員。根據社會福利署的最新資料顯示,五間非政府機構(見表)的最高管理層年薪高達二百萬元以上,八成或以上的薪酬由公帑支付,其中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有限公司總幹事的年薪更「冠絕全行」,高達約二百六十四萬元,僅較社署署長少約一成。有工會批評整筆撥款下非政府機構管理層的薪酬可脫離機制,基層僱員卻要謹守,明顯是「肥上瘦下」,要求政府在檢討整筆撥款時堵塞漏洞。

一百六十五間非政府機構獲整筆撥款資助,惟並非每間均須繳交最高三層員工的薪酬檢討報告,如每年獲社署資助少於一千萬元或資助佔其營運收入不超過百分之五十者則可豁免。根據社署的網頁,一六/一七年度共有六十四間非政府機構提交檢討報告,當中五間非政府機構的管理層年薪達二百萬元或以上,包括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香港基督教服務處、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及鄰舍輔導會。

薪酬未必與所提供服務相稱

以首長級薪級計算,年薪達二百萬元以上,即相當於首長第二至第三級的薪酬,以社署為例,要官拜助理署長或副署長才可領取有關薪酬。而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總幹事李正儀的年薪冠絕六十四間非政府機構,年薪約達二百六十四萬元,較上一年度增加約百分之三點八。她年薪中約有二百一十一萬元由整筆撥款中資助。

非政府機構最高管理層年年領取高薪,卻未必與機構提供的服務相稱。以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例,一六/一七年度獲政府資助約九千四百萬元,惟其行政總裁邱浩波卻領取二百廿七萬元年薪,且約九成六由公帑資助。而李正儀雖是最高薪的管理層,惟該機構在同期所獲的政府資助達約六億六千萬元,換言之,李負責管理的項目不論是數量及規模均較邱多,惟兩者的年薪僅相差卅七萬元。

準則脫離機制 社署拒監管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總幹事曾紀南指在整筆撥款下,社署以其薪級表的中點薪級分配薪酬開支予非政府機構,如超出中點薪級,機構要額外補貼。不過,他批評有關準則往往只會應用在基層員工身上而非管理層,明顯是肥上瘦下的例證,又批評社署以「機構有理財彈性」為理由拒絕監管,變相縱容機構的行為,要求政府在檢討整筆撥款時堵塞有關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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