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六年起恒常化的滲水辦,運作十多年爆發內鬥,食環署及屋宇署的矛盾公開化,港府高層的視而不見亦在陽光下無所遁形。有食環署工會批評,滲水辦整個投訴機制處於混亂狀態,在制度及法理上存在不少疑問,令食環署前線員工怨聲載道;來自屋宇署多個職系的工會亦批評,過往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合作只靠前線自行處理及磨合,加上在食環署增加人手之時,屋宇署卻從未獲增聘人手,有關問題存在已久。
滲水辦的矛盾公開,食環署及屋宇署前線人員互指不是。前線衞生督察工會主席阮佩卿表示,不明為何每當到屋宇署或外判顧問公司處理滲水個案時,便不能入屋調查,然後要由衞生督察代申請通知書及入屋手令,她特別提及,目前僅四個辦事處的屋宇署人員會自行申請通知書,認為程序迂迴及重複。
阮指涉及樓宇結構或劏房問題時,轉介屋宇署後衞生督察要再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條例)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書。她認為做法並不妥善,直指屋宇署除獲授權使用條例,更應自行引用《建築物條例》賦予的權力辦事,否則易造成舉證困難。
屋宇署本地屋宇測量師協會主席李明湛則透露,滲水辦內屋宇署人員由始至今只有六十四人,不但要處理全港所有進入第三階段「專業調查」的滲水投訴個案,十分費時,加上滲水辦無人決策,要留待更高層協商,進一步延長處理個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