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政府應示決心 商界勿再拖延

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千呼萬喚始出來,新方案聽取了不少勞方的意見,但要到正式進入立法,還有一段路,包括要在諮詢勞僱會獲得通過、進入立法程序,包括法案審議及三讀。特別是本屆立法會餘下只有兩年多時間,取消強積金對沖的立法工作必須只爭朝夕,否則輸的是全香港絕大部分市民。

工聯會一直反對強積金對沖機制,由當年審議強積金附屬法例時,陳婉嫻已提出修正案要求取消對沖機制。強積金過去十七年,收費貴、回報表現差一直為人詬病;更甚的是,因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關係,已從全港打工仔的豬仔錢罌裏沖走三百五十五億元,令強積金原有的退休保障大打折扣。取消對沖已是公眾的共識,政府也明白這個問題,提出要解決對沖問題。

既然是共識,這就是說改變是必要的;用足球的術語,就是許勝不許和,不入波便輸波,因為權益原地踏步,輸的是全港的打工仔女。在談判過程,勞方盡力為僱員爭取最大權益,僱主則盡量希望減少支出,保證最高利潤,雙方矛盾尖銳,達成共識談何容易?其實,勞資談不攏對僱主來說反而最有利,因為制度原地踏步,他們就毋須額外付出。

強積金撤對沖新方案

有鑑於此,過去資方常用的策略是「泊大巴」、「搬龍門」和拖延戰術。泊大巴就是以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反對勞工訴求。以取消強積金對沖為例,資方以增加成本、撥備困難、嚴重打擊中小微企、可能造成裁員潮等理由反對。但事實上,以一三年的對沖金額(即三十億元)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只佔全港整體薪酬開支百分之○點三七;而政府提出的方案包括過渡期的補貼,亦解決了大部分撥備的問題。所謂裁員潮更是危言聳聽,基本上每次改善勞工權益,資方都說會導致裁員潮。大家還記得最低工資一役,資方說會導致怎樣恐怖的裁員潮嗎?但立法後不但沒有裁員潮,就業人數反而上升,失業率下降。再說,今屆政府更向商界送大禮,將首二百萬元盈利的利得稅減至百分之八點五,可見營商環境良好,真的再沒理由反對改善僱員權益了,否則只會凸顯商界貪得無厭。至於搬龍門和拖延戰術,基本是二為一體的:商界不同的代表,一時要政府增加補貼,一時說不介意增加承擔,一時又要求降低長服金和遣散費上限,當政府提出進一步補貼時,又說甚麼中央基金池方案,一時一樣。不客氣地說,這都旨在模糊討論焦點,甚至製造分化,更難達致共識。

在僵局之下,政府更要有決心和魄力解決問題。上屆政府試圖平衡勞資雙方,但要勞方作出的讓步實在太大了(要削減長服金及遣散費的計算方法),打工仔權益一加一減,令爭取偏離原有目的:恢復強積金的原有功能和完善長服金和遣散費,勞工界經過廣泛諮詢後決定不能接受;而商界也不領情,結果兩面不討好。今屆林鄭政府經過大半年研究,方案姍姍來遲,本說新年前有具體方案,卻推到復活節,但遲到好過無到,政府的最新方案過渡期延長至十二年,補貼金額亦加至約一百七十億元,充分考慮了商界的困難,更回應了勞工界的重點訴求:保留原有遣散費及長服金的計算方式和上限三十九萬元。

須加快進入立法程序

政府下一步是要加快進入立法程序,絕對不能重蹈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覆轍。在諮詢勞僱會這個必要的程序時,絕不能任由資方以各種理由拉布拖延。勞工處處長作為勞僱會主席,必要時更要一錘定音,盡快進入立法程序,否則就有可能如上屆改革醫委會的法案,因拉布和立法會任期結束處理不及而難產,市民應得的權益被白白延誤,可謂代價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