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強積金對沖機制多年被批評損害僱員保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表示,港府初步構思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考慮到僱員的就業保障,認為如果僱主在取消對沖措施實施後解僱員工,未來聘請新人,工資也將會上升,而且不能用強積金的供款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僱主將要付出更多,因此他相信僱主在方案實施後裁員的可能性較低。
羅致光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承認,當局取消強積金對沖初步構思複雜,但主要目標是保障僱員,但亦有部分設計是保障僱主,因為如果僱主無力支付對沖款項,可能令公司陷於財困甚至結業,結果令其他僱員失去工作,並指:「僱員一定賠償多啲,如果僱主畀多啲,政府會落水幫手。」當局稍後會再與不同商會及勞工團體溝通,盡力向他們講解構思及了解各方看法。他續指,因為要有效幫助中小企僱主,所以有第二層保障,靠專項儲蓄戶口運作,能避免增多了二百八十萬個強積金戶口得增加的行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