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巴漢 自稱塔利班 提聲請上訴被拒

九年前經水路偷渡抵港的巴基斯坦男子,被捕後自稱是「塔利班」前成員,又聲稱因在執行任務前退縮,正受到來自「塔利班」的死亡威脅,因而提出免遣返聲請。入境處不信納其說法,拒絕他的申請。他之後相繼往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上訴及向高院原訟庭申請司法覆核,但也被逐一駁回。他上周五到上訴庭上訴,聲稱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未能確保程序公平和考慮了與申請無關的事項,要求准許他司法覆核。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他沒有任何勝算機會,昨頒下判決書駁回他的上訴。

判決書透露,申請人Romail於二○○九年二月十一日由巴基斯坦經水路非法抵港,他於同年八月四日被捕。他在被捕後三日提出酷刑聲稱,後轉為免遣返聲請。他聲稱他曾是「塔利班」受訓成員,但當「塔利班」指派他執行一項任務前,他退出該組織。他又聲稱之後接到電話,指他如果不完成任務便會被殺死。

無理據情況下提覆核

入境處並不信納將申請人遣返原居地會使他承受下列風險,包括:生命的危險、被施以酷刑或不人道對待的危險、被迫害的危險等。入境處於二○一五年七月廿二日拒絕其申請。申請人之後提出上訴,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於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進行聆訊,於一七年五月五日駁回上訴。申請人之後往原訟庭申請司法覆核,但沒有提供任何理據,法官覆核案中資料後,認為入境處和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並沒犯錯或在程序上對申請人不公平,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以剪報呈堂不獲接納

申請人於上周五到上訴庭上訴,主要提出兩項理據,包括質疑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沒有給他一個公平聆訊,以及指委員會考慮了與申請無關的事項;申請人又向上訴庭呈上多份剪報,要求接納為新證據。上訴庭昨指,該些剪報對申請人的上訴沒有幫助,故拒絕把其納入做新證據。上訴庭又指,申請人曾在該委員會聆訊中作證,他聲稱自己得不到公平的聆訊是站不住腳的,而申請人也沒提供任何詳情顯示委員會考慮了與申請無關的事項。上訴庭裁定申請人無勝算機會,故駁回其上訴。

案件編號:CACV 27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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