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指出,喺本月二十三日召開嘅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可能會討論《國歌法》本地立法嘅事宜,甚或喺七月立法會休會前就草案進行首讀。《國歌法》本地立法時間表咁「寬鬆」,唔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對呢次立法唔上心?據悉,其中一個原因,係立法會休會前已經冇檔期可以分出嚟。
《國歌法》本地立法爭議唔少,預計日後成立條例草案委員會,建制派同民主派陣營都會「冧友」加入,而咁多人開會就只有會議室一或會議室二呢兩間房有足夠座位,開會時間亦要同其他委員會夾夾以免撞期。但係,不論會議室抑或議員嘅檔期,其實已被《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同財務委員會搶晒嘞!
一地兩檢法案委員會有六十名議員加入,港府已講明如果立法會喺七月休會前未能完成一地兩檢本地立法,將會影響預計今年第三季通車嘅廣深港高鐵,所以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立刻踩油,喺本月十三日至下月三十日期間召開十三次會議;同樣趕時間嘅仲有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亦喺下月加開四日合共十六小時會議,追趕因「拉布」而落後嘅審批撥款進度。
呢兩個委員會都佔咗絕大部分議員,同樣需要大房開會,考慮到兩個委員會喺五月同六月,甚至七月休會前都會盡搶檔期。換言之,當局就算為《國歌法》成立條例草案委員會,隨時只有空殼,冇檔期舉行會議,若果硬插審議《國歌法》本地立法草案,亦可能因此節外生枝,令泛民有機可乘阻延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嘅審議工作。
至於另一原因,自不然係《國歌法》嘅本地立法條文仲有好多地方要釐清,例如故意貶損國歌,當中貶損的定義;又例如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技術上如何落實等等,所以從現實嘅政治環境嚟講,一地兩檢條例草案通過事大,冇時限嘅《國歌法》當然要讓路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