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億日圓劫案 兩南亞漢提堂

【本報訊】尖沙咀本月初發生的四億五千萬日圓劫案,警方於本星期再拘捕及控告兩名涉案南亞裔男子一項搶劫罪。該兩名被告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他們沒申請保釋,還押懲教署看管。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四月九日,與同案另外三名早前已提訊的被告一併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包括翻閱尖沙咀一帶的閉路電視片段、進行認人手續和驗DNA。

分別報稱售貨員及酒保

兩名被告依次是印度裔的文子星(廿九歲)和尼泊爾裔的LIMBU ENISH(廿六歲),兩人均持有香港身份證,分別報稱售貨員和酒保。控罪指他們於今年二月九日,在尖沙咀碧仙桃路搶劫ABUSTAN Danielle John I和亞新逾四億五千萬日圓現金,相等於約港幣逾三千二百萬元。

至於另外三名早前已提訊的被告則是簡志成(卅四歲,貨車司機)、THAPA Kenis(廿一歲,無業)和MUHAMMAD Yamin Butt(卅八歲,無業),次被告是尼泊爾裔,其餘兩人為巴基斯坦裔。

案件編號:KCCC 6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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