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購電腦 料10萬清貧生受惠

【本報訊】政府在《施政綱領》提出邀請關愛基金考慮資助清貧中小學生,購買流動電腦裝置後,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首年為綜援及全津學生提供的資助金額上限為四千五百元,半津學生的資助金額上限則為二千二百五十元。資助金額包括購買產品費用、在產品安裝流動裝置管理系統、其他基本配件及三年產品保養。教育局預計合資格受惠學生約有十萬零二千人,推行項目三年的預算津貼額連同行政開支合共四億一千五百萬元。

配合電子教學 自攜裝置

教育局表示,流動電腦裝置包括平板電腦及筆記簿型電腦等,由於學校推行電子學習的步伐不同,建議由二○一八至一九學年起,用三年時間讓學校分階段參與項目。根據「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的問卷調查數據,愈早完成無線網絡校園工程的學校,推行「自攜裝置」政策的百分比愈高。按照此趨勢,再加上這項目的推動,估計項目在推出三年內會有約七成學校參與,預計當中約一半班級施行「自攜裝置」策略。

資助上限每年會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調整,在建議項目的三年推行期內,每名受惠學生只可接受資助一次及購買一部流動電腦裝置,資助金額不能用於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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