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中,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成員梁天琦在內的五人,事後被控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共六項控罪,案件昨在高院進行抽選陪審團程序,最後選出九人並將於今早宣誓,其後案件正式開審。昨抽陪審員時,一名男候選者自稱案發前已是本民前堅定支持者,曾捐款予該組織,認為自己未能不偏不倚處理案件,要求豁免。法官最終並無正式豁免他擔任本案陪審員,暫將他放回候選名單當中。
庭上所見,昨約有七十七名候選者進庭內供抽選,歷時約兩小時、抽選卅六次後,選出四男五女擔任本案陪審員。法官指除遭豁免人士,在名單中的候選者今日仍需返法庭準備可能再被抽中。
法官事前特別指,本案所涉事件曾被傳媒廣泛報道,亦引起網上討論,候選者可能已聽聞,亦可能有個人看法,但陪審員不能以個人看法作裁決,亦不能以庭外報道或網上評論作為斷案基礎,因報道或評論有機會不準確;陪審員亦必須摒棄過往所有對本案的看法,不能翻查網上等資料,只能依庭上證據作事實裁斷,絕不能先入為主。法官指本案需審訊約六十個工作天,預計五月中完結。
抽選期間,部分候選者申請豁免擔任陪審員最終獲批。當中亦有較特別的申請原因,例如有男候選人是大學教授,因需授課不能離開崗位,獲法官批准豁免;亦有女候選人稱有親戚為警員,擔心不能公平審案而獲辯方反對擔任陪審員。
本案五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廿至廿九歲),梁天琦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兩項暴動罪;李諾文被控一項暴動罪;盧建民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傲軒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暴動罪;林倫慶則被控三項暴動罪。梁天琦面對的控罪指他於前年二月八至九日,連同一位稱為黃台仰的人,非法煽惑旺角砵蘭街的在場人士參與暴動,另兩項暴動罪則指梁在砵蘭街與亞皆老街參與暴動。其餘四人則被指於前年二月八至九日期間分別在砵蘭街、亞皆老街及山東街等地參與非法集結或参與暴動。
案件編號: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