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擊及恐嚇三親友收押候判 男警申保釋被拒 獄中過年

【本報訊】男警與妻子辦理離婚期間,疑因照顧兩名稚齡女兒的問題和妻子家人起爭執,於去年休班期間涉嫌襲擊和恐嚇三名男親友,並損壞親友家中的電器及木門。男警早前已承認襲擊和刑事損壞兩罪,但否認另外兩項刑事恐嚇罪,受審後被裁定表證成立。辯方昨於粉嶺法院結案陳詞完畢後,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三日裁決。被告自被捕後一直收押,辯方昨替他申請保釋外出,指「每逢佳節倍思親」,被告希望可和年邁雙親過年,最終遭裁判官否決,繼續收押的被告要在獄中過年。

辯方陳詞指,卅九歲被告余海坤無意使兩名男事主、即妻子的表弟朱贊熹和姨丈陳樹榮受驚,在案中亦看不到兩事主有受驚,他們被襲後亦未有即時報警。辯方又指兩人疑偏幫被告妻子,故和被告是對立的。其中朱贊熹在佔中後,似乎對警隊抱敵視的態度。辯方總結指,兩名事主的證供有誇張失實之嫌。

辯稱曾腦部受創 易發脾氣

辯方又強調,被告於一六年遇上車禍後,腦部受創,變得衝動和易發脾氣。辯方指被告仍任警員時,曾拘捕涉及刑事恐嚇或毆打的疑犯,惟「當日佢拉人,之後被人拉」,認為被告若非受病情和家庭影響,至今仍會是奉公守法的警員。

案件編號:FLCC 45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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