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向放狗少女自瀆 商人候懲

【本報訊】身高六呎男商人在油塘港鐵站出口外,冒昧搭訕稱讚貌美放狗少女「你好靚呀」,之後涉當着女方面脫褲自瀆,結果他被女方偕男友尾隨並報警拘捕。女事主之後在社交平台發文講述事件時說:「見到我扯到行晒!可能係因為我太靚!」、「我都想放低女神嘅包袱!」該男商人昨在觀塘法院被裁定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成,案件押後至三月二日判刑,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卅四歲被告譚德昭,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以及另一項屬交替控罪的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他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決定先為他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作量刑參考。

官指事主證供可信

案發於去年一月十六日晚上近十時,而辯方在審訊時一度質疑案中廿餘歲女事主X當時「捉錯人」。裁判官昨日裁決時指,X和她當時的男朋友之證供可信可靠,且互相脗合,又有手機片段佐證,相信兩人說出事實真相,亦相信當時兩人的視線從未離開過被告,故肯定被告就是「露械」之人。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沒有案底,加上年近歲晚,希望法庭准被告保釋外出,等候報告後判刑。辯方又指,一般拍攝裙底照的案件侮辱及不尊重女性,且留有紀錄,本案比該類案件輕微。

案件編號:KTCC 15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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