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雙學三子於四年前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總東翼前地案,上周終極上訴得直,毋須再次入獄,雙學三子之一的黃之鋒昨與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一同出席電台論壇討論事件,蔣麗芸發言時指,黃之鋒當日呼籲衝入公民廣場,令很多年輕人跨過欄杆及搖鐵門,她批評黃「依家仲未知道自己錯喺邊度」,直指對方不能說自己無錯,完全開脫自己所犯的罪行。
對於黃之鋒聲稱自己當時沒有使用暴力,蔣麗芸指出,黃之鋒身為事件的主事者、煽動者,最後導致多人受傷,「一樣係刑事罪行,例如說有一啲犯案集團嘅主謀,主謀冇偷嘢呀,主謀冇去打人,但問題你係主謀,你係主事者、煽動者,咁你一定會犯罪o架啦。」
黃之鋒反駁稱,當日的目標只為進入公民廣場,並非傷害他人,而法庭以往一般會判處小懲大戒的社會服務令,現時就改為最少半年的監禁,形容有關做法是「大躍進」。
被問及日後舉辦示威時,若有人干犯毀壞公物等罪會否負責,黃之鋒稱,香港眾志和學民思潮過去的行動都是堅持非暴力原則,而在非暴力原則下會承擔一切責任。
另外,有台下觀眾在節目期間舉起示威標語,批評佔中三子於一四年發起違法佔中,此舉挑戰香港司法,破壞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