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一歲英籍銀行男高層Jutting Rurik George Caton,於前年在其灣仔嘉薈軒住所內,先後虐殺兩名印尼女子,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他早前就其定罪申請上訴許可,質疑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出錯。上訴庭昨頒判詞,指原審法官對陪審團的指引恰當,上訴人並無合理的上訴理據,故駁回申請。
上訴庭在判詞中指出,就Jutting的「神志失常」方面的專家證供,上訴人的律師投訴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但其實原審法官已多次提醒陪審團可以不接納專家的意見,並向陪審團強調Jutting犯案時其精神失常與否,是陪審團須要獨立裁決的課題。況且,原審法官在指引陪審團作出裁決之前,曾與控辯雙方商討過指引詞的內容,而法官向陪審團的用詞,已經參照了當時辯方律師的建議。
案件編號:CACC 3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