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人妻收「禮金」後拒離婚翻撻 分析師追12萬

【本報訊】企業分析師與已婚女友同居多年,得悉她改嫁另一男子後,認為她只是「搵個水泡」,提議她再離婚,與他共諧連理。惟她在收了十二萬元「禮金」後卻反口,分析師結婚夢碎後,興訟向女方討回「禮金」,案件昨在區院開審。對於被指曾令女方有宮外孕及把僅一條的輸卵管切除,分析師不惜在庭上自認因曾做心臟手術而影響到性能力:「做唔到……如果唔係咁樣我會死」,反指「可以話佢嘅罪孽,溝咁多仔」。

與已婚被告同居多年

年約六十歲男原告徐志明稱,○七年結識當時已婚的女被告彭秀玲(現年四十一歲),迅即拍拖並同居。惟被告不足三個月便要求獲贈一個深圳物業和二十萬元結婚禮金,她才會離婚。原告昨指該要求非常過分,「當我李嘉誠呀?」

原告於一○年曾失業,經濟欠佳,兩人此時的關係亦轉差,被告於一二年搬出原告的過千呎住所。原告於一三年七月更在Facebook發現被告和另一名男子的結婚相,大為失落,及後獲告知他們「見過兩次面就上床」。原告認為被告只是「搵個水泡」,原告遂傳短訊予對方致歉,稱自己之前令被告的生活不好,但提議被告離婚,並與原告再婚,讓她可做「少奶奶」。原告又同意支付二十萬元給被告,換取她離婚。

惟被告收了十二萬元後卻失去聯絡。原告於一三年八月報警,被告遂再傳短訊予原告,謂:「我跟咗你六年,乜都冇,啲錢我受得起,已經使晒」,又指「最後嗰刻,我先知最愛佢(現任丈夫)」。原告雖曾挽留但被告未有回心轉意。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J 315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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