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叫人滅亡,必先使人瘋狂。香港爆發大股災,恒指昨日一度狂插近一千七百點,同日終審法院將「雙學三子」放生,這也是律政司放棄檢控政治黑金案後,反對派再次獲得法外施恩。兩件事看似風馬牛不相及,其實大有關係,股市海嘯,法治淪陷,天怒人怨,香港氣數已盡,大禍臨頭。
一四年,以黃之鋒為首的「雙學三子」率眾衝擊政府東翼前地,引發為期七十九日的佔領之亂。但令人莫名其妙的是,區域法院竟然以三名被告「關心社會、非為私利」為由,僅判決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了事,雖然經律政司上訴後,上訴庭於去年八月判決三人分別入獄六至八個月,但終院昨日判決三人上訴得直,毋須入獄,理由是上訴庭未有充分考慮「公民抗命」因素,更稱雖然暴力衝擊者可被判監,惟不適用於雙學三子。三人聞判時一度表情迷茫,彷彿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相信法官會是如此的仁慈。而事實亦再次證明,自詡法治之區的香港,反對派、黃絲在法律面前永遠高人一等。
事實上,有關判決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律政司日前以「檢控證據不足」為藉口放生大搞黑金亂港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及多名收錢政客,「雙學三子」獲放生出於同一邏輯。紀綱一廢,何事不生,兩宗案件的結果可謂影響深遠,如果說放生黑金案等於打開國家安全的大門,今後外部勢力可以更加肆無忌憚地利用黑金培植代理人,干預香港及中國內政,那麼今次司法機構認同「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正當性,意味佔中大案將不了了之。難怪黎智英最近十分風騷,既重新出山擔任壹傳媒主席,又頻頻宴請反對派政客,看來他對司法機構的運作全部了然於胸,自然可以開香檳大肆慶祝。
曾被官媒斥為「老嫩漢奸」的黎智英及黃之鋒,是香港兩代反對派的領軍人物,共同點是得到外部勢力的大力支持。誰都知道,身為反對派金主的黎智英與美國關係十分密切,同樣捲入黑金案的黎智英助手也大有來頭,有着美國軍方情報機構的背景;至於黃之鋒,更是集萬千寵愛在一身,不僅被捧為「思想家」、「第一個入獄的政治犯」,更獲美國兩黨議員聯手提名角逐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魔笛已經吹響,港府自動歸位,司法隨之起舞,香港是誰家的天下不言而喻。
眼看犯法的紛紛獲放生,這讓被重判入獄的七警及前警司朱經緯情何以堪!讓執法隊伍情何以堪!佔中期間,他們盡忠職守,日以繼夜,沒有獲得掌聲,反而落得罵名,復陷牢獄之災,汗白流了,血白流了,如今只有悔不當初。犯法的逍遙法外,執法的鋃鐺入獄,這就是香港的現實。一次不公正的判決,甚於十次犯罪,何況不公正的判決一次又一次,如果佔中或旺暴事件日後重臨,還能指望警方執法?香港將亂到甚麼程度,令人不敢想像。
法律本來是維護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香港,法律成為反中亂港勢力的保護傘,同時也是打壓愛國愛港人士的工具。君不見,刀把子握在別人手上,愛國愛港人士只能洗淨脖子,任人宰割。回歸二十一年了,高高在上的還是港英餘孽,呼風喚雨的還是洋奴漢奸,愛國愛港還是原罪,所謂不斷壯大愛國愛港力量,真不知從何說起。當年英國人的主權換治權已經成為活生生的現實,這樣的回歸究竟有甚麼意義?如今的中央如何向長眠地下的鄧小平交代?
更令愛國愛港人士氣餒的是,他們不僅因為司法不公而弄致遍體鱗傷,更一再被愚弄、背叛。毛澤東曾說,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是革命的首要問題。今時今日,分清敵我也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關鍵,可惜的是,當局敵友不分,賢愚莫辨,是非混淆,幹盡親痛仇快之事,而中央對港府倒行逆施束手無策,對愛國愛港力量備受打壓也總是一副愛莫能助的架式,結果只會為淵驅魚,為叢驅雀,愛國愛港力量不斷萎縮,豈是偶然。
可圈可點的是,司法機構先後將佔中搞手及黑手放生,與林鄭月娥政府「大吹和諧風」相一致,而主責此事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是由林鄭力薦,足證雙方理念相同,加上鄭若驊甫上任即被揭僭建醜聞,授人以柄,難怪有人猜測港府可能與反對派達成魔鬼交易,以放棄檢控換取反對派放棄追殺,甚至配合一地兩檢及國歌法立法。現在的問題是,對於這宗魔鬼交易,中央是被蒙在鼓裏,還是一早知情?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因為僭建問題而授人以柄,不得不跪低,是否中央也有甚麼把柄被人抓住?聯想到黃之鋒要求英國開放二十年前的中英密談香港問題檔案,這種質疑似乎不是空穴來風。
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如果中央及港府以為調整策略,以恩報怨,向反對派示好就可以實現大和解,那不過是自欺欺人。佛家說寬恕,是因為佛有無上法力,確保壞人可以改過向善,而平凡人並無此法力,無原則的讓步妥協只會進一步助長惡勢力的氣燄,令外部勢力更加肆無忌憚。當年中資銀行助壹傳媒上市,紅色根據地在壹傳媒打廣告,官方機構為黎智英出版自傳,結果換來的不是合作,而是變本加厲的反中亂港。「通往地獄之路,通常由善意鋪就」,這句智慧名言恰恰就是香港現實的寫照。
醉眼但看香港亂,哪堪中國夢已醒。香港奸人當道,群魔亂舞,政治混亂,經濟動盪,無一日安寧,表面上問題出在港府軟弱無能,其實根子卻在中央,中央無力管治香港,結果就是香港實現第二次回歸,回歸英國或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