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教徒稱已告解 官指非減刑因素

【本報訊】自稱虔誠教徒六旬漢去年八月在其所住屋苑的會所閱讀室內,向十二歲女童摸肩背、掃大腿及近距離張開口等,嚇得女童指他「肉酸」,報警將他拘捕,他一度向警方辯稱身體接觸純粹為女童「祝福」。涉案六十七歲被告劉國強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昨於九龍城法院求情時再稱他已向多位神父告解,又冀求事主寬恕。裁判官直言:「虔誠唔係減刑因素囉」,最終判他入獄廿二天。

摸女童肩背 辯稱「祝福」

裁判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身為長者,竟然對相差逾五十載的女童有非分之想,更對她毛手毛腳,行徑定必令女童吃驚、惶恐。法庭須保護未成年事主,以及向公眾發出強烈訊息,故而判被告即時監禁以示懲戒。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廿八日在將軍澳某屋苑的會所內,趁女童X在會所閱讀室做功課時,先向她摸右肩、掃大腿,又雙手攬她肩,再將頭放在她右上臂並張開口,之後再掃她的背。X於翌日報警。被告早前認罪後,其律師求情指他是虔誠天主教徒,在教會侍奉多年,今次因對事主過分熱情、「過咗界線」才會犯案,事發後已向心理專家尋求輔導。

案件編號:KCCC 379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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