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明知故犯 死性不改

古人說「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筆者已過了四十歲,看見很多人與事卻愈來愈多疑惑,真不知是人家糊塗,還是自己糊塗。譬如一個傳媒老闆,他旗下媒體對特區政府歷任官員的僭建問題窮追猛打,作連篇累牘、鍥而不捨的報道,那傳媒老闆自然就該潔身自愛,不敢有一絲一毫違反法規才對,否則「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這是必然道理。

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則不然,他屬下媒體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依不饒,好像對方家中僭建就是犯下了彌天大罪。而肥佬黎本人偏又「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他在何文田的大宅被發現在窗台部分有僭建物,二○一一年揭發後,到一二年拆除,但一三年又再僭建,而且範圍比之前更大。

當年,香港的佔領行動宣稱要爭取社會公義,警方清場時,黎智英四周圍坐着多位泛民主派議員,他儼然就是眾人的「大佬」。泛民終日批評政府官員如何不守法規、自行破壞秩序,但你要批評有力,本身總該做個奉公守法的人,哪怕是做戲,你也得這樣做吧?

奈何泛民中人卻是連戲也不會做,單論僭建事件,民主派議員中涉事的便有李卓人、何俊仁、毛孟靜等多人。其中的毛孟靜可謂勸而不改,泛民「共主」黎智英就更變本加厲。

僭建所得的不過是蠅頭小利,為此而甘願自毀道德高地,泛民何以愚蠢若斯?實在讓我琢磨不透。

肥佬黎旗下的媒體掀起了「狗仔隊」追蹤之風,他本人自然也會成為其他媒體「狗仔隊」積極招呼的對象。你的大宅如何僭建、何時僭建,人家會看得清清楚楚,也會一一記錄在案,想推託也推託不掉。饒是如此,肥佬黎仍然明知故犯,死性不改,難道他以為香港社會,一定可以「刑不上大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