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憲制新秩序

香港眾志的周庭被選舉主任取消立法會補選資格,親者痛仇者快。中央甚麼也能容忍,但挑戰一國底線的港獨是絕對不能碰的,儘管眾志不承認搞港獨,但所作所為卻非常有嫌疑,除了跟梁天琦、游蕙禎、梁頌恆等港獨分子「行埋」,更公然赴台勾連台獨,一班娃娃兵視中央底線如無物,得到今日的結果只能嘆句咎由自取。

然而話得說回來,當局的DQ理由令部分港人深有疑問也是不容否認的,當局指「民主自決」牴觸《基本法》,不能令人相信有關人士真誠擁護《基本法》,故不符合參選資格,那麼,侮辱國旗及區旗罪成的鄭松泰為何仍能安坐立法會呢?連象徵國家及香港尊嚴的旗幟也不尊重,他會真誠擁護《基本法》嗎?以此類推,自稱「國師」的陳雲被不少港獨分子推崇為「港獨之父」,但他提出「永續基本法」是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曾著書立說,很顯然是擁護《基本法》的頭號粉絲吧?如果他再次參選,是否符合資格?

有人說當局的DQ理由是誅心論、以言入罪,不是全無道理,但不管怎麼說,香港的主權國是中國,一國兩制是在中國允許之下才存在,反對派以過去的英式法治思維胡攪蠻纏並無意義。正如林鄭話齋,香港已進入「憲制新秩序」,繼續昧於現實只會自討沒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