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律系畢業生與女友參加派對後,乘的士送女友回家,惟兩人下車後起爭執,他疑受酒精影響下將女友推落地並扯其頭髮,又將女友手機扔在地上,因而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和刑事損壞兩罪。他昨在九龍城法院認罪後,裁判官不信他當時「斷了片」,更斥責他:「讀咗咁多書就廢嘅!格衰!」他獲准保釋至二月二日,待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案發於去年十一月五日凌晨時分,二十三歲被告潘焯麟與女事主出席友人的生日派對後,一同乘的士往事主位於九龍城的住所,事主下車後,叫司機送被告到荃灣的住所,但被告卻跟事主下車,並尾隨事主並不停大叫,事主提出分手,豈料被告突然施襲,事主受驚下擬用手機報警,但被告搶去手機,並順勢將手機扔在地上,事主見狀請求的士司機代為報警。被告稍後將手機歸還事主,她見手機屏幕破裂,於是報警。被告稍後被捕,警誡下他表示自小已認識事主,雙方家長亦互相認識,他無意傷害事主,已感到後悔,明言仍然深愛着她。事主送院接受治療,發現手腳有多處擦傷。
辯方求情稱,被告現時協助父母打理鐘錶生意,他原希望投身法律界,勢因本案而願望落空。他和女事主自小相識,因受酒精影響才犯案,現已感到後悔並尋求輔導。
裁判官斥被告說:「酒品咁衰,以後唔好飲酒!唔好以為可以借酒行兇!……人品同教育唔成正比,讀幾多書都冇用!」裁判官警告被告「唔好衰兩次」,否則隨時被判入獄。
案件編號:KCCC 14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