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羅傑承妻子梁芷珊旗下的港超足球隊「香港飛馬」,有五名前球員涉嫌收受六萬元賄款打假波,事後被廉政公署拘捕,指他們串謀詐騙以操控或企圖操控由香港足球總會舉辦的預備組聯賽中三場賽事之賽果。其中四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控方指,廉署接到有關投訴後,曾對涉案球員進行監聽,竊聽到有球員稱有按外圍莊家指示操控賽果等。
五名被告依次是郭建邦(卅歲)、鄭禮騫(卅一歲)、李威廉(卅六歲)、陳柏衡(廿四歲)及李家豪(廿四歲),同是香港飛馬足球會的前球員,五人被控共三項串謀詐騙、兩項行賄及兩項受賄罪。李威廉日前已認兩罪候懲,餘下四名被告否認控罪。辯方將爭議被告的錄影會面及秘密錄音可否呈堂。
按控方開案陳詞,一六年二月廿四日於香港飛馬對元朗足球會的賽事中,當時的飛馬前鋒黃威熱身時,首被告行近並要求黃不要入球及阻止元朗得分。在賽事進行二十分鐘後,首被告又要求黃嘗試入球,下半場又要黃如常作賽。當賽事進行了八十分鐘,飛馬以十比一領先,首被告又要求黃不要再入球,有人並叫另一名球員只保持控球,而首被告期間曾負責主射一個「十二碼」,但他射失。球賽終維持比數不變下結束。
其後,在同年二月廿九日飛馬對南華的港超聯賽事前,次被告在更衣室中要黃給他一張門票,次被告以該張門票包着十張一千元再交回黃,表示是上一場賽事的原故。第四被告於同年三月,在飛馬對標準流浪球賽後,稱給予黃「一蚊」,卻把一個載有一萬元的黑色膠袋放入黃的背包中。
廉署同年三月二日收到投訴,黃亦把收取的款項交予廉署。廉署展開調查,發現次被告在同年三月廿四日與當時標準流浪後衞劉松偉見面,劉把一個黑色膠袋交給次被告後離去。廉署其後又監聽到第四被告向黃指偶然會按外圍莊家指示操控賽果,及第三被告向黃指不會再參與操控等對話。五被告均在同年十月被捕,而劉於同年五月已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DCCC 59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