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殺私影模案:醫生:被告精神狀況適合答辯

【本報訊】十五歲「私影」少女一四年應邀到無業漢的旺角家中拍照時疑遭虐殺案,昨於高院續審,輪到控方傳召專家證人,即被告在小欖精神病院收押時的主診醫生陳炤佑作供,他接見了被告共五十七次。陳指去年十月前被告並無精神問題,只是有自閉症、偶有情緒失落、失眠及有自殺傾向等。不過去年十月被告出現急性精神病,但在服藥後情況已有改善;陳於上周三再接見被告後,亦認為對方並無因精神病影響令他不理解審訊過程。陳更指有時候病人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誇大病情。

卅七歲被告劉璋輝被控於一四年十二月八日在港謀殺十五歲女死者郭惠明。陳炤佑醫生供稱,過去三年於小欖期間,接見了被告約五十六次,上周三則見了一次。陳指被告雖然在一六年九月曾提過案發時鬼上身及腦海有血祭等事,但此次之前的廿多次會面,被告從無提及此事,即使案發後不久進行的警方錄影會面及重組案情,被告均無提及,如鬼上身等事真的如此重要,被告應記憶猶新,一早便提及。陳指要診斷是否有精神病,不能單憑被告一面之詞作判斷。

稱會面時被告表現鎮定

至於上周三的面見,被告表現鎮定,無不正常表現,答案亦有條理,沒有答非所問,可見被告的思緒並無受到精神病干擾。雖然被告仍稱聽到「神的聲音」及妻子友人聲音,但陳認為這並無影響被告專注於法庭的聆訊,故對方仍然適合答辯。辯方則引述辯方專家稱,被告的精神病「隨時會復發」,才認為被告不適合答辯;但陳認為被告有持續服藥,不大可能復發。

法官亦問陳,被告於去年十月有急性精神病,本案亦原定在當時開審,故兩者是否有關連;陳認為有可能因本案審訊令被告感壓力而引致精神病,陳作供完畢。

案件編號:HCCC 39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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