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案 審訊期或長達數年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多國政府要員一案,於美國東岸時間周一中午(本港時間周二凌晨)在紐約提訊。何志平被控八項罪名,其代表律師上周五向紐約法院再度遞交保釋申請,願意將保釋金額大增至一千萬美元(約七千八百萬港元),審前估計會一併審理,但預料獲准保釋機會不大。

案件料半年後才開審

自去年十一月十八日被捕後,六十八歲的何志平一直被拘押在曼哈頓下城區的大都會懲教中心。案件將在大都會懲教中心一街之隔的曼哈頓聯邦法院提堂,預料何志平將就控罪答辯,提訊或長一至兩小時,法院將一併審核保釋申請。不過,有當地律師指海外貪污及洗錢在美國屬嚴重罪行,加上何志平非美國公民,預料獲准保釋機會不大;若何志平否認控罪,案件或於半年後才會開審,整個審訊過程或長達數年。

何志平現被控一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四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一項串謀洗錢及兩項洗錢罪。若所有控罪成立及刑期分期執行,何志平或面臨最高八十五年監禁,及達五百八十萬美元(約四千五百萬港元)替代罰款。去年十二月一日,何志平曾申請以一百萬美元(約七百八十萬港元)保釋,但控方反對,指他有可能逃到和美國沒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法院接納控方意見,拒絕何的保釋申請。何的代表律師其後將保釋金額大增約七千八百萬港元,及自願放棄拒被全球引渡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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