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屢獲放生 疑擁「司法保護傘」

【本報訊】袁國強出任律政司司長的五年半內,香港先後發生佔領行動、旺角暴亂及宣誓風波等多宗重大政治事件,期間律政司被斥選擇性檢控,包括在捐款醜聞案、佔中搞手及刑恐《東方日報》記者案中,三度放生或未有檢控壹傳媒黎智英,令外界質疑有人怯於外部勢力,「老虎屁股摸不得,連狐狸尾巴都不敢摸」。袁國強今次中途走人,還遺下三大燙手山芋予下手處理,包括高鐵一地兩檢本地立法、《國歌法》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非常不負責任。

秘捐議員案放棄上訴

二○一四年中違法佔中爆發前夕,東方報業集團揭發黎智英在一二至一四年短短兩年多內,透過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的助手Mark Simon,向不同民主派人士或政團秘密捐款合共逾四千萬元,部分捐款更疑似用於支持佔中,多名曾收款的議員未有依例向立法會申報利益。廉署其後介入調查,惟律政司最終僅落案起訴社民連梁國雄一人,未有檢控黎智英。梁國雄最後被判無罪,律政司未有上訴。

黎被掟豬雜 迅速檢控

一四年九月底,違法佔中爆發,嚴重損害香港的經濟、民生及法治,歷時七十九日才結束。被指為佔中「幕後黑手」兼「最大金主」的黎智英,幾乎日日親身現身金鐘佔領區,期間更曾兩次被捕,一次到警署自首。佔中爆發至今已超過三年零三個月,律政司仍未檢控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大部分佔中搞手,反而是黎智英在佔中期間被掟豬雜案,律政司卻迅速將各名涉案男子起訴和定罪,令人質疑「反中亂港有運行」,有人擁有「司法保護傘」。

去年六月四日,身兼傳媒老闆、天主教徒,並經常將民主自由法治掛在口邊的黎智英,到維園出席六四燭光集會時,公然以「×你老母×」等粗口辱罵在場採訪的東方記者,期間他更聲言「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張相」等,明顯屬刑事恐嚇,被威嚇記者事後報警。雖然案發過程全部有相有片,證據確鑿,案情亦簡潔,惟事隔至今已七個月,律政司仍未有檢控黎智英。

此外,高鐵一地兩檢「三步走」程序至今只行了兩步,屬最困難一步的本地立法仍未開展,專責一地兩檢法律問題的袁國強卻選擇中途走人,要由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執手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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