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一二年展開代號「領先」的反黑行動,指派臥底探員滲透三合會社團搜證,在潛伏期間探員曾見證社團成員因「爭女」致同門互毆,而遭「大佬」作出「家法侍候」。當中兩名涉嫌主持家法的男子事後被捕,其中一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自稱是三合會社團「和勝和」的成員、協助管理該三合會社團及販毒共三罪,收押至本月十日判刑。
兩名被告林建鴻(卅九歲)及冼偉健(卅八歲),其中林認罪候判,冼則被控一項協助管理三合會社團罪,惟冼昨日未有到庭應訊,法官將其案押後今日再處理。控方指,在一三年元旦凌晨,臥底探員隨他人到尖沙咀一間樓上吧,期間一名男子(下稱該男子)向探員介紹被告林建鴻(下稱林)是其「大佬」。林接着指,叫眾人「唔好客氣,大家係勝和嘅兄弟,今晚飲得開心啲」。該男子又向探員指,酒吧都屬於勝和,「自己人上嚟飲嘢唔×使錢」。
同年三月十六日,該男子遭同門的趙姓男子打傷,林趕到醫院探望,表示「江湖事就江湖了啦」,並指會給該男子一個交代。探員之後在酒吧目睹「家法侍候」場面,當時在場有林、趙男,以及自稱是該社團「阿公」的男子,「阿公」表示要「執行家法」,聲言「邊×個做錯嘢就要紮×佢棍」。林隨即按指示,打了趙男的胸口六至七拳至倒地。林打人後再指「再有自己人打×自己人,我都會做嘢」。
稍後時間,林把四袋載有白色粉狀物體交予探員,着他給兩袋予該男子,餘下可自用,又要求探員轉告該男子,已向趙男「紮棍」。探員把所得的兩袋粉狀物體交予上司,檢驗出含毒品可卡因。林在一五年四月被捕。
辯方昨求情指,林當時眼見同門兄弟為爭女而衝突,打算平息事件以免牽連他人,才發生案中的家法事件。辯方又指當日「受罰」的趙男,亦有到庭支持林。辯方續指事發至今已相隔多年,林已有正當職業做倉務員,並明白使用武力是錯。
案件編號:DCCC 10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