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收緊境外提款 每人年限10萬

【本報訊】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由本年一月一日起推出四招,限制個人持內地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嚴打走資逃稅,強化反跨境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等行為,其中將以往每卡每年十萬元人民幣額度,改為每人每年十萬元額度,即平均每人每天在境外可提取一萬元港幣,並嚴禁向他人借卡,防止一人持大量銀行卡在境外大額提取現金,此前發現這類在境外的大筆提取現金,遠超正常消費需要,近年在港澳提取現金的比例,更佔境外全部提取現金總數的一半。

嚴禁借用或出借銀行卡

新措施包括,本人名下內地銀行卡(包括附屬卡)合計每個年度,在境外不得提取超過等值十萬元人民幣,以人民幣卡、外幣卡境外提取現金,每卡每日額度統一為等值一萬元人民幣。在境外用內地銀行卡提取現金超過年度額度的,本年及次年度將被暫停銀行卡境外提款。

最後,規定個人不得通過借用他人銀行卡,或出借本人銀行卡等方式,規避或協助規避境外提取現金管理。若發現有人惡意提款,除境外提款將被暫停兩年外,還會根據案情的嚴重程度,按《外匯管理條例》內的規定施以懲罰。

據內地相關部門指出,自二○○三年後,國家外匯局對內地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實施管理,期間多次調整,一五年和今次的調整,主要是防範洗錢風險,完善反跨境洗錢監管。據悉,去年七月內地曾發現有人用親朋戚友名義辦理一百多張銀行卡,在澳門提取現金,兩年間涉金額四億多人民幣。外匯局有關人士指出,今次推出的新規,即可滿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現金提取需求,也可抑制違規人員大額提取現金,同時亦呼應了各國加強對大額現金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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