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捐器官違大愛原意 團體冀先教育公眾

【本報訊】本港器官捐贈率低迷,目前有逾兩千名病人正輪候器官移植,但每年願捐出器官者僅約五十人,不少輪候的病人未等到器官移植已離世。港府有意推行「預設默許捐贈制度」,即生前不反對,死後便自動捐出器官。香港器官捐贈行動組召集人周嘉歡認為,本港的器官捐贈風氣不高,強硬推行只令器官捐贈像「交稅」般變公民責任,違反捐贈的大愛原意,建議先做好公眾教育。

80%拒捐個案 「想保留全屍」

周嘉歡昨表示,截至目前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有廿七萬八千多人,只佔本港人口百分之三點七。本港每年有一百至一百二十名腦幹死亡病人適合捐出器官,但願捐器官的僅得四至五成;近八成拒捐的病人家屬,理由都是「想保留全屍」及「捐器官不吉利」,部分甚至以為同意捐器官後,醫生會不盡力搶救。

本港有意推行「預設默許捐贈制度」推高捐贈率,惟統計處日前公布的民意調查反映只獲三成四市民支持。周嘉歡指出,該制度要建基在捐贈風氣良好的社會推行才能成事,否則硬推,但病人家屬最後一刻反對,醫院會陷入兩難。

為鼓勵更多市民支持器官捐贈,醫學會明年一月七日舉辦第二屆「春耕行動」器官捐贈推廣步行,目前有逾一百人登記參加,當中不乏接受器官移植的康復者。六十一歲的羽毛球健將韋少勇,廿年前因乙型肝炎引致末期肝硬化急需換肝,留醫瑪麗醫院半年仍等不到合適肝臟移植,最終由太太捐肝救回一命。他呼籲市民支持器官捐贈,拯救更多有需要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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