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圖避印傭Erwiana索償 羅允彤轉讓物業裁定無效

【本報訊】印尼女傭Erwiana遭女僱主羅允彤虐打案,羅在前年二月被裁定襲擊等罪成立,重囚六年。Erwiana則就身心受創一事,入稟區院向羅民事索償,上周四她獲判勝訴,可獲賠近八十一萬元;另外她亦發現羅在襲擊案裁決前四天辦手續,將她與丈夫徐潤斌共同持有、市值約七百六十五萬元的將軍澳富康花園單位,一半業權轉給丈夫。Erwiana遂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根據《物業轉易條例》宣告有關物業轉讓作廢及無效。高院昨裁定羅的轉讓物業行徑是意圖詐騙債權人,判Erwiana勝訴兼獲訟費;但高院未有頒令將涉案物業扣押以作為區院索償案的賠償。

官指被告有詐騙債權人意圖

原告Erwiana Sulistyaningsih,兩被告依次是徐潤斌及羅允彤。法官在判詞指,羅預計在刑事審訊中會被定罪,按常識她亦預料到民事索償隨之而來,證供披露羅欠下十三萬元信用卡卡數,銀行戶口僅餘數百元,倘若無涉案半份業權,羅的資產不足以賠償。但羅在刑事案裁決前與丈夫訂立分居契,着手令物業離開原告可觸及的範圍,圖令告原告的申索毫無意義,具詐騙債權人的意圖。至於羅聲稱涉案半份業權,是她替子女暫時託管,羅對涉案物業無實質擁有權,法官不接納羅此項說法,故判被告一方敗訴。

案件編號:HCA 225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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