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撐通過一地兩檢符港民生所需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表決通過廣東省政府與香港有關廣深港高鐵香港西九龍站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指有關安排符合國家憲法及香港《基本法》,強調有關決定有最高法律效力,不容置疑。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法可依,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一地兩檢落實後最終的受惠者亦是香港人。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指,一地兩檢是香港與內地進行的合作,並不存在違反《基本法》的問題。

陳曼琪昨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做法,《基本法》是授權法,其權力來自國家憲法,故不能單看《基本法》某一條就否定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她又指,一地兩檢是香港民生及持續發展所需,落實後最終的受惠者也是香港人。

指人大通過提供法律基礎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則表示,相信會有人就一地兩檢提出司法覆核,但成功機會近乎零,人大通過合作安排為一地兩檢提供穩固法律基礎。她形容合作安排的情況與當年簽訂CEPA相似,是香港與內地進行的合作,並不存在違反《基本法》的問題。而民建聯及工聯會均對人大常委員會決定表示歡迎,民建聯指有關安排有助消除內地人員跨境執法的疑慮。而工聯會則希望立法會盡快通過本地立法,以配合高鐵明年第三季通車。

中聯辦:合憲合法毋庸置疑

中聯辦負責人指人大常委會行使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權力,確認一地兩檢方案符合憲法及《基本法》,《合作安排》的合憲性、合法性是毋庸置疑。

民主黨議員胡志偉認為,人大的決定顯示港府無法引用任何《基本法》條文作為「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只是利用人大作為最高權力的機制來強行通過,反映港府在平衡「一國」及「兩制」時向中央傾斜。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直斥人大的決定是「一言喪港」,認為一地兩檢是中央政府對香港採取全面管治權的最佳示範,是逐步把香港推向「常委治港,零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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