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火爆的士司機今年八月在一名有腳患的婦人與丈夫登車後,以「唔識路」為由拒載,即使夫婦肯提供路線,司機仍從車尾箱拿出鐵枝揚言「打爆你哋個頭」,爆粗趕兩名乘客下車,有途人拍下事發經過。涉案司機事後在屯門法院承認刑事恐嚇及拒載兩罪,裁判官昨斥他的行為不能接受,考慮他患妄想症,判他接受三個月醫院令。
被告林峻樑(五十五歲)昨求情時指明白本案令市民和遊客震驚,對於令的士業界聲譽受損感到遺憾,又堅持自己沒有精神病,惟裁判官引述報告指,他於一四年已被診斷患上被害妄想症。裁判官斥被告不履行的士司機責任、行為不能接受,故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而判醫院令。
案情指,兩名事主今年八月三十日晚在元朗仁樂坊登上被告之的士後遭拒載,事主表示報警,被告即情緒激動,從車尾箱取出鐵枝指嚇二人下車,事主受驚離去。被告早前認罪求情時形容自己「心地善良」,令裁判官也不禁反諷他:「唔明點解你講得出?」
案件編號:TMCC 273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