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癌病人以為「生癌一定痛」,寧願忍痛而不服止痛藥。香港臨床腫瘤科學會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電話訪問一百六十四名經常疼痛的癌症患者。調查發現,約七成半受訪患者曾經歷嚴重痛楚;僅兩成患者獲處方紓緩中等至嚴重痛楚藥物;近六成受訪患者平均忍痛二十日才通知醫生。
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傅惠霖指出,患者以為即使治療亦未能完全紓緩痛楚,故沒有調整合適強度的止痛藥分量。他提醒癌症病人應主動告知醫生痛楚程度,對症下藥。
現年五十六歲的退休人士廖先生,七年前確診鼻咽癌,腰部及頸部不時感痛楚。頸痛發作時更牽連頭部,出現「乸住抽住」的感覺,令他的日常生活大受影響。廖先生最初獲處方一般撲熱息止痛藥物紓緩痛楚,他說。服藥後感覺好一點,但藥力過後會再感到痛楚。若痛楚持續,他覆診時會主動告訴醫生,希望尋找合適的治療方法。但醫生每次均說,身體痛楚屬患癌後遺症,廖先生對此深感無奈。他說,患病至今,醫生沒有加藥或轉藥。他亦不想依賴藥物,轉而多做運動希望減低痛楚感覺。
傅惠霖指出,大部分患者誤以為患癌一定會出現痛楚,沒有及時對症下藥,對痛楚管理抱錯誤觀念及方法,承受「本應可避免的痛楚」。他引述止痛藥研究結果顯示,適當服用止痛藥的末期癌症病人,與不接受止痛藥的癌症病人相比,他們的存活期較長,生活質素亦有所改善。
傅惠霖續指,處方藥物是癌痛的主要治療方法,病人若能依照醫生指導,適當使用止痛藥物,例如以鴉片類藥物紓緩嚴重痛楚,並不會導致上癮。止痛藥物的劑量多少因人而異,亦無固定標準,只要有效紓緩患者的癌痛問題,同時能有效處理好副作用,即屬「正確」劑量。
記者 林祐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