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涉卅多年前五度非禮女生

【本報訊】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於卅多年前在一間學校任教時,先後在校園和學校夏令營內五度非禮一名女學生,昨早被控五項非禮罪,並即日被解往東區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九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轉介文件,日後將案轉介區院審理。

時任教師 被指不同地點犯案

五十六歲被告張健華,現報稱清潔工人。控罪指,他於一九八二年至八六年期間,在香港某學校的圖書館、梯間和康樂室內共三度非禮女事主X,以及在學校舉辦的烏溪沙夏令營內兩度非禮X。據了解,涉案學校是心光盲人學校,X於案發時七至十一歲,被告當時是該校教師。

控方昨反對被告擔保,裁判官聞言指被告自去年十一月六日被捕後,一直獲保釋,至昨日早上才再度被捕,質疑控方有何理據反對他擔保。控方則指被告窺準X無法保護自己而犯案。辯方以一千元申請保釋,指被告依賴綜援維生,每周都會到廚房做幫工,承諾不離開香港,以及不騷擾控方證人。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另下令他不可到涉案學校。

被告獲准保釋後,有三名親友為他支付保釋金,之後他一直留在法院大樓,當記者與他攀談時,他強調自己無辜,指:「成卅四年前啦,我都唔識佢!」他自言做清潔工只為「過日辰」,只想平靜過日子,昨早被捕時也大感意外,但不願多談案件。

案件編號:ESCC 337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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