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懷電槍圖爆竊 廣西幫四漢判監

【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四名「廣西幫」男子,於本年二月圖爆竊清水灣豪宅君爵堡的獨立屋,最終失手被擒,警方並在他們身上檢獲爆竊工具和電槍。四人事後否認串謀爆竊等共七罪,經審訊後一同被裁定一項串謀爆竊罪成。其中兩名被告黃舉忠(卅一歲)及韓翻(廿五歲)昨被區域法院判囚三十九個月,另涉拒捕罪的韋泰安(卅八歲)被判囚三十九個月零廿一天,至於涉及無牌管有槍械罪的次被告韋永保(卅一歲)則被判囚四十二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四名被告有計劃犯案,案中涉及多項爆竊工具,包括口罩和手套,而且他們於夜晚犯案,令自已遭撞破的風險不高。法官又指,四名被告均為訪港旅客,他們非來港觀光購物時即興犯案,是案中的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DCCC 44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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