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尼女傭Erwiana被女僱主羅允彤虐打,羅於前年襲擊罪成被判囚六年,目前正在監獄中服刑。Erwiana在取得法律援助後,向羅民事索償約八十一萬元,在羅允彤不抗辯下,法院早前已裁定羅須負上賠償責任,區院昨就評定賠償額開庭聆訊。羅批評Erwiana的索償額「獅子開大口」,向庭上的Erwiana稱「做嘢要對得住天地良心,天知地知自己知。」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作書面裁決。
沒有律師代表的羅允彤庭上親自陳詞指,香港政府對她並不公平,她有交稅但未獲法援,反問:「點解外國人攞到法援?」羅曾要求把部分口供和醫療報告呈上,但遭法官拒絕,法官更頒令羅向Erwiana一方支付一萬元訟費。羅稱法官「每樣嘢都話我錯」,覺得昨日聆訊「嘥時間」,何需爭拗賠償額。羅強調自己非要講「晦氣說話,但可能後台唔夠人哋」,又指香港法律不保障香港人。
Erwiana隨後作供,指現時仍需定期看精神科醫生。她又指現在仍然憎恨羅,以及會向人憶述被虐待的事。羅允彤未有盤問Erwiana,但在結案陳詞質疑Erwiana在開始替其工作時已有腳氣病,大小便失禁,自己發病卻「賴在我(羅)身上」。
案件編號:DCPI 56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