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涉殺情婦 陪審團最快今退庭商議

【本報訊】已婚證券公司董事陳文深涉嫌殺死情婦並疑毀屍滅迹案,法官開始指引陪審團,預計陪審團最快將於今天退庭商議。法官昨指,由於陳已承認殺了死者秦嘉儀,陪審團需從證據考慮陳殺秦時是否有意圖要殺死她,從而裁定陳謀殺罪成、誤殺罪成,但如果陳是出於自衞保護自己而合法殺人,則應判陳謀殺和誤殺罪名都不成立。法官又指,案發時並無任何目擊者,更未能找到死者屍體,控方主要依賴環境證供,但有時環境證供可能會比直接證據更有力。

官指不能因認罪裁誤殺

被告陳文深(四十四歲),被控於一一年十月六日謀殺卅三歲女子秦嘉儀。法官指引陪審團時稱,雖然陳早已承認誤殺,但陪審團不能因他認罪便裁定他誤殺罪成,而要從本案證據作考慮。法官又指陪審團可能會對秦的工作或陳的婚外情等有意見,會出現同情或厭惡之情,但考慮裁決時不應受到情感影響,而是從庭上證據考慮,更不應作任何猜度。

法官指陳與秦的關係只是作為背景去考慮。庭上亦曾提及陳早前曾就本案作供,法官重申在法律上有時是需要作供超過一次,陪審團毋須揣測當中原因,控方提及此事亦只是要陪審團考慮陳兩次作供有矛盾地方,至於如何使用該些證供則由陪審團決定。對於陳兩次作供有矛盾及秦死後陳的連串行為,控方指唯一合理推論是陳為隱瞞他當時有殺人意圖而不斷說謊,辯方則指這並非唯一合理推論,法官指示陪審團應從證據考慮接納那一種說法。

案件編號:HCCC 240/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