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多個部門現時會以外判形式提供公共服務,包括保安、清潔及物業管理等,外判制度一直被指帶頭壓榨打工仔。有政黨調查發現,多達一萬一千名外判清潔工的工資只達最低工資水平,月薪不足九千元,較一六年多近六千人。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外判合約制度視員工為貨品,「最緊要平、靚、正」。
工聯會整合政府部門四個主要採購部門的數據,即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產業署、房屋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潔淨及保安服務,發現房署過去三年轉換保安服務合約時,兩成八屋邨屋苑的保安減薪,涉及五十四個屋邨,減幅最高達百分之八;潔淨服務方面,亦有百分之七屋邨的清潔工減薪。至於四個部門的一萬三千多名外判保安員工中,兩成二只領取最低工資,較一六年上升近一成七。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委員鄧家彪批評情況離譜,炮轟在外判制度下,員工平均兩至三年便需轉換合約或承辦商,即使員工在同一地方工作多年,仍「愈做愈低人工」,年資及長期服務金等無法累積。
政府去年五月曾修訂涉及聘用大量非技術工人的政府合約評分制度指引,要求部門考慮投標者所建議的工人工資及工時。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曾研究房署部分標書,在技術因素內以一百分為滿分,工資只佔兩分,直斥指引形同虛設,要求政府改善外判制度的評審計分方法、制訂工資時應參考市場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