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勇武抗爭變勇武逃跑

旺角暴亂發生將近兩年,最少已有十四名參與者被定罪,而且大多被重判,獲刑最高的一名被告監禁四年九個月,法官一點也不手軟。難怪被控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不敢面對,懷疑棄保潛逃去也,這位旺暴案主角一旦罪名成立,刑期絕不會輕到哪裏去,勢必在獄中度過一段頗長的「精彩人生」。

敢做不敢當,正是這班港獨分子的共同特點。他們口口聲聲勇武抗爭,甚至揚言抗爭無底線,擺出一往無前的姿態,實際上鬼鬼祟祟,不僅戴着面具做人,而且甘當逃兵,連面對司法審判的勇氣也沒有,可見他們是多麼的虛偽無恥,多麼的貪生怕死。黃台仰之流可以跑到外國託庇於洋人,只要繼續龜縮,警方通緝令根本無奈其何,最無辜的是那些受其唆擺而充當政治炮灰的年輕人,他們無路可逃,大好前途毀於一旦,還以為自己是在爭取甚麼公義,實在可悲。

事實一再證明,反對派「違法達義」謬論誤人子弟,害人不淺。無論是佔領之亂,還是旺角暴亂,或是港獨歪風,都是源自這種謬論,如今涉嫌煽惑暴動者選擇逃避,在背後煽風點火者更是安然無恙,只有一些蝦兵蟹將受到法律制裁,這是何其諷刺,何其荒謬!當然,香港鬧到如此地步,反對派固然須負起主要責任,港府同樣難辭其咎。若非當局有法不依,佔中黑手不可能逍遙法外;若非當局執法不嚴,港獨氣燄不可能如此囂張;若非當局故意放縱,旺暴案禍首不可能逃之夭夭。